关于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 践行核心价值观海门市志愿服务进社区集中行动的通知
海文明办〔2014〕11号
各区街党工委,各镇、乡党委,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,市委各部委办局,市各委办局党组(党委),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,各垂直管理部门(单位)党组织: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共同理想、凝聚精神力量、建设道德风尚,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,人人实践的生动局面,根据省、南通市级文明办要求,市文明办决定结合全国第51个“学雷锋纪念日”,在全市组织开展“学习雷锋好榜样践行核心价值观”海门市志愿服务进社区集中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行动主题
学习雷锋好榜样 践行核心价值观
二、行动时间
2014年3月2日至31日
三、具体内容
(一)志愿服务集中行动
1、集中行动时间:2014年3月2日(周日)上午10:00。
2、集中行动地点:海门高新区海南社区